劇本與小說存在多方面的差異。
本質上,小說是成品,用文字呈現(xiàn)故事;劇本是為產生戲劇的過渡工具,是戲劇的操作手冊。雖然兩者都用文字表達且核心都是講故事,但差異明顯。小說可以更自由地展現(xiàn)角色的觀點、感受,能寫下說明旁白輔助故事進行;劇本則需要創(chuàng)作者將故事想成具體的畫面、場景和鏡頭,用文字記錄對畫面的指示,包括角色在何時、何地、做什么、說什么,還往往需搭配多種工具才能完成最終的戲劇成品。
表現(xiàn)手法上,小說有諸多直接表達的優(yōu)勢,如可以直接寫出感受、過去和說明,能寫抒情文句、抽象修辭和角色內心描述等;劇本則要靠角色的演出、畫外音或動作來表現(xiàn),其對白要少,難以表達抽象意涵。
在場景方面,小說創(chuàng)作自由度高,可隨意書寫場景;劇本編寫需考慮成本,非必要最好不換場景,且在創(chuàng)作之初就要明確場景數(shù)量等。此外,寫劇本時還需盡量避免嬰兒、小動物等不可控角色成為焦點,與寫小說時注重主角情感感受不同,劇本在這方面的筆墨相對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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