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乒乓球比賽中,得分規則如下:
在一局比賽中,先得 11 分的一方為勝方;若雙方比分達到 10 平后,先多得 2 分的一方為勝方。
對于 11 分一局的比賽,如果在 10 分鐘內雙方比分都沒有達到 9 比 9 以上,則暫停這一分的爭奪。有發球權的一方重新發球,且必須在 12 回合之內打贏這個球,如果輸掉這個球或者在 12 回合之內沒有得分,則對方得分,如此交替發球至分出勝負。
乒乓球單打和雙打比賽規則采用七局四勝,每局 11 分每球得分制,先得到 11 分的一方獲勝。若雙方比分為 10:10,需某一方超過對手 2 分才算取勝。在獲得 2 分后,接發球方變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到該局比賽結束,或直至雙方比分為 10 平,或采用輪換發球法時,發球和接發球次序不變,但每人只輪發 1 分球。看奧運的同時,也可以來閱讀關于
《奧運》
相關的精彩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