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爵位等級排列分為十二級,依次為: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
其中,王(親王)為正一品;嗣王為從一品;郡王為從一品;國公為從一品;郡公為正二品;開國郡公為正二品;開國縣公為從二品;開國侯為從三品;開國伯為正四品;開國子為正五品;開國男為從五品。
但嗣王通常沒人獲得,形同虛設。王通常只有皇子(不一定是親生)或者皇帝的兄弟才能被稱為親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宗室近親承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襲及特旨者封國公。馀宗室近親并封郡公。有封爵者必有食邑。食邑從一萬戶到二百戶,共分十四等。不過,食邑只是虛數,只有食實封才有一點實際利益。食實封從千戶到百戶,共分七等。實封約為虛封數的 4/10,食實封者,按實封一戶,每月給錢 25 文計算,隨月俸向官府領取。宋代官員的這些封爵和食邑、食實封等,都沒有子孫可以世襲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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