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朱元璋仿照唐人的宮廷制度設置后妃編制,將唐朝后宮的六局二十四司裁減一半,變成六局一司。除皇后之外,明初皇帝正妻編制有皇后、妃、貴妃、昭儀與美人等十幾二十名。朱棣連皇后帶貴妃、妃、昭儀、美人一共約 21 個,朱元璋約 20 個。明憲宗年間,憲宗大婚時,初選吳氏為中宮,柏氏與王氏為東西二宮,合稱“初婚三宮”。除此之外,只設六妃、昭儀、美人少數。嘉靖十年之后,始于六宮之外設三夫人、九嬪與二十七世婦。
在宮女方面,洪武帝為避免“女亂”,限定宮中女官最高限額為 100 名,只為宮女設立 93 個職位。但到明代后期,這些制度被置之不顧,宮女人數劇增,在明代的最后幾十年,宮女數達 9000 人之多。女官和協助女官的女史按各自承擔的職責被分成 6 大組:尚宮局、尚儀局、尚服局、尚寢局和尚功局,此外,還有一個負責維持宮女紀律的宮正司。每個大組又被細分為 4 小組,大組為監管其他所有組的。但這種明確的機構安排并非一貫得到遵守,隨著人數增加,宮女職責變得不那么明確。
點擊前往免費閱讀更多精彩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