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數學第一節通常講授正數和負數的相關知識。
正數是指大于 0 的數,如 3、2.5、1.8%等。負數是在正數前面加上負號“-”的數,如 -2、-3、-3.6%等,與正數具有相反意義。0 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它是正數與負數的分界點。
通常我們在數字前面放一個“-”來表示負數,如“-5”、“-20”、“-100”等;在數字前面放一個“+”來表示正數,但“+”可以省略,如+5,10,20,+36,這幾個數都是正數。
在生活中存在各種各樣的量,其中有一種量,它們的屬性相同(即同類量),但表示的意義卻相反,我們把這樣的量叫做相反意義的量。為了表示具有相反意義的量,我們把其中一種意義的量規定為正,把另一種與之意義相反的量規定為負。例如,如果水位上升 3m 時水位變化計作+3m,那么水位下降 3m 時水位變化計作 -3m;如果把一個物體向后移動 5m 計作移動 -5,那么這個物體又移動了 5m 表示向前移動了 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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