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普通民眾的收入情況如下:
當時百姓絕大部分是農民,城里則以傭工為主。漢朝采用授田制度,土地歸國家所有,每戶授田 100 畝。由于古時沒有化肥和高產種子,一般采用輪耕制度,實際每年播種的耕地只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按照
《食貨志》
里的產量,這 100 畝耕地若輪作三分之一,一年出產 100 石糧食,去掉十分之一的稅,還有投入的種子,最多能剩 85 石。當時的糧價為每石 100 錢,一戶五口之家的農民,辛勤耕作一年,可得 8500 錢。城市傭工每月收入 400—1200 錢,大部分在 600 錢左右,一年便有 7200 錢。需要指出的是,漢朝的傭工是管飯的,其實際收入要超過賬面數字。不過,即使沒病沒災,普通百姓一家五口人的生活依舊十分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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