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簽完合同第二天是否可以解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如果合同中有約定的解除事由出現,主播要求解約則不算違約,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合同解除條件而要求解約,屬于違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院在確定違約金時,主要有根據主播直播期間的收入確定、根據公司預期利益確定、根據公司實際損失確定這三種計算方式。此外,法院還會考慮違約的時間節點、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條款等對賠償數額進行調整。
解除合同的行使方式包括協商解除、合同約定的解除權達成、法定解除三種。主播向公司發送解除合同通知時,應當首先判斷合同是否滿足解除的條件,確認符合解除條件后才能發送通知。通知的方式多樣,包括書面、口頭、發郵件、起訴等,以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但除了提起訴訟、仲裁這二者有法院、仲裁機構對送達能夠證明的方式,其余的方式都需要主播自己固定相應的證據,證明公司如實收到了解約的通知,達到合同解除的目的。
例如,在一些案例中,女主播簽約 10 天后解約,法院最終判決支持了公司要求賠償違約金和返還簽約金的訴求。但也有像亮哥和房主任叔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簽完第二天無責解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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