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成本的核算較為復雜,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產品成本核算的核心在于分配率,分配率的分子是待分配金額,分母是分配標準之和。若涉及材料分配,待分配金額就是原材料的金額;若涉及人工分配,那就是人工的金額;若涉及制造費用的分配,那就是制造費用的分配金額;若涉及產品完工和在產,這個其實就是總成本。
其次,成本核算需要做好各項基礎工作,正確劃分各種費用支出的界限,費用的劃分應遵循受益原則,即誰受益誰負擔、何時受益何時負擔、負擔費用與受益程度成正比。
另外,根據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選擇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目前企業常用的產品成本計算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分類法、定額法、標準成本法等。
例如,在品種法中,簡單品種法和標準品種法有其各自特點和適用范圍,且有相應的計算程序。而分批法也有自身的特點、適用范圍和計算程序。分步法中,逐步結轉分步法又包含綜合結轉的成本還原和分項逐步結轉分步法等。
同時,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也很重要。大批大量單步驟生產產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關生產步驟成本信息的,以產品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小批單件生產的產品,以每批或每件產品為成本核算對象;多步驟連續加工的產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關生產步驟成本信息的,以每種產品及各生產步驟為成本核算對象;產品規格繁多的,可將產品結構、耗用原材料和工藝過程基本相同的各種產品,適當合并作為成本核算對象。
成本項目設置通常包括直接材料、燃料及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等。要素費用的歸集和分配需要遵循受益性、及時性、成本效益、基礎性和管理性等原則。對于能分產品領用的材料、人工費用,直接計入產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項目;對于不能分產品領用的材料,需要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直接材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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