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歸納法是一種用于證明與自然數有關的命題的演繹推理方法。
其標準推理模式如下:首先,驗證命題 P(1)成立;然后,假設命題 P(n)成立;最后,驗證命題 P(n+1)成立,從而得出集合 A 上的命題 P 成立。
例如,在證明自然數求和算式 1+2+…+k=(1/2)k(k+1) 對一切自然數 k 成立時,用 P(n)表示當 k=n 時算式成立。容易驗證 P(1)成立,假定 P(n)成立,計算 1+2+…+n+(n+1)=(1/2)n(n+1)+(n+1)=(n+1)(1+n/2)=(1/2)(n+1)(n+2),即得到 P(n+1)的表達式,完成證明。
為驗證數學歸納法本身的正確性,可采用反證法。假定該方法不正確,即存在一些自然數使命題 P 不成立,令 m 是使命題 P(m)不成立的最小自然數。由于已驗證 P(1)成立,所以 m≥2,m - 1 是自然數。又因為 m 是使命題不成立的最小自然數,所以 P(m - 1)必然成立,這與證明程序矛盾,從而驗證了數學歸納法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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