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小學一年級的獨體字,字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長橫:長度略長,略微左低右高,起筆要頓筆,收筆加重,書寫速度均勻,線條挺拔有力。
2. 短橫:寫短,不要頓筆,略微左低右高。
3. 豎:如垂露豎要寫直。
4. 撇:有特定的書寫規范。
5. 撇捺組合:要符合相應的組合要求。
6. 各種鉤子:遵循各自的書寫要點。
7. 橫折:有其規范的寫法。
8. 對于有兩個以上主筆的字,要注意協調各主筆的關系。
例如“一”字,長橫要符合長度、傾斜度、起筆收筆等要求;“上”字,垂露豎要直,短橫位置要正確,長橫也要符合規范;“口”字,垂露豎內收,橫折橫長折短且折畫內收,短橫托住折畫,整體呈倒梯形;“目”字,垂露豎寫直,橫折的橫短折長且折畫垂直,里面的短橫注意位置和長度。同時,要保證書寫干凈,沒有錯別字,各個筆畫在田字格中占格正確,結構比例協調,字體大小統一,書寫態度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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