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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中,黃亦玫離婚的原因較為復雜。
黃亦玫和方協文結婚后,遭遇了諸多問題。方協文擅自替孕期的黃亦玫辭掉工作,將母親接來同住并監視她,搜刮她的存款,限制她的消費、工作和打扮。盡管黃亦玫初為人母的喜悅沖淡了一些不快,但方協文阻攔她產后工作,觸碰了她的底線,最終導致她提出離婚。
此外,黃亦玫在這段感情中也存在一些錯誤,比如帶方協文見前任、讓人評價方協文、給方協文投資等。
黃亦玫一開始提離婚敗訴,后來方協文主動提離婚。離婚后方協文將公司賣給天狼星,應酬不斷酒精中毒,黃亦玫救了他但他在財產上對黃亦玫絕情,還想爭女兒的撫養權但未成功。黃亦玫離婚后帶著孩子回北京準備重新開始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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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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