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尺譜中的“上尺工凡六五乙”及其變體所標記的音高,與簡譜的 1 2 3 4 5 6 7 相對應。即工凡、乙(亻上)之間為半音,其他相鄰兩音之間為全音。 例如,現行工尺譜的調名中,小工調對應簡譜的 D 調,乙字調對應簡譜的 A 調,凡字調對應簡譜的 bE 調,上字調對應簡譜的 bB 調,六字調對應簡譜的 F 調,尺字調對應簡譜的 C 調,四字調(五字調)對應簡譜的 G 調。 同時,在工尺譜中,音的長短用板眼符號、每拍中所包含的字數、字體的大小、字與字之間的距離來表示。而簡譜中則通過音符的不同形態和符號來標記音的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