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和小說在多個方面存在區別:
1. 定義與題材:小說一般用文字描述事件或故事,有完整的要素,人物常為虛構,注重對人物心理活動和行動的描寫;散文更注重表達作者個人情感和思考,形式自由,可記敘真人真事。
2. 角度:小說適宜客觀描寫,即使是第一人稱,寫法也較客觀;散文適宜主觀抒寫,即使寫客觀事物也常帶主觀看法。
3. 表達方式:小說以人物行動為主,自然景物描寫多服務于人物行動;散文不必以人物行動為主,一個情節、一段心情、一片風景皆可成篇。
4. 描寫方式:小說須作具體描寫,包括議論、感想等;散文可作抽象言論。
5. 故事情節:小說故事性強,情節追求曲折變化,包括開端、發展、高潮、結局等;散文敘事情節相對簡約,有時情節不完整或由數個事件濃縮組合,主題集中,形散神聚。
6. 關于“我”:小說和散文都可用第一人稱寫作,但小說中的“我”不能當作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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