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夜市的主要特征是在唐朝中期出現,并且在北宋時期達到了繁榮發展的階段。在唐代之前,城市內的居民區和商業區是分開的,商品交易只能在規定的市場范圍內進行。然而,隨著唐朝商業的發展和商品經濟的活躍,坊市制度逐漸被打破,商業交易的范圍擴大,夜市開始出現。夜市的經營時間也不斷延長,有的甚至是通宵經營。夜市的出現打破了宵禁制度,成為城市居民夜間活動的重要場所。夜市中主要販售各種小食品和特色小吃,同時還有奶茶、熱飲和冷飲等。夜市的發展繁榮具備了時空的開放性,商業活動不再受時間和地域的限制。總的來說,唐代夜市的主要特征是在唐朝中期出現,經營時間延長,販售各種小吃和特色食品,成為城市居民夜間活動的重要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