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黃亦玫和方協文離婚財產分割的情況,存在多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黃亦玫可能只得到了部分投資款的折現,方協文住在上海的豪宅里,可能已私下給予黃亦玫房產的一半價值(扣除貸款部分)作為經濟補償,黃亦玫回北京開的奧迪車可能是用離婚分得的財產購買的。
另一種觀點認為,黃亦玫拿到手的只有折現的部分房款和她給方協文投資的 10 萬塊錢,估計不超過 50 萬,買了奧迪車并留些備用金后所剩無幾。
還有觀點認為,黃亦玫離婚時一分錢沒得到,屬于“凈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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