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協文在與黃亦玫離婚時,第一次放棄了女兒方太初的撫養權,把孩子給了黃亦玫,不過他每月按時支付撫養費。后來因覺得黃亦玫愛上傅家明對女兒成長不利,動了把女兒搶回去的心思,但沒多久又放棄了。他放棄爭奪女兒撫養權,并非不重視女兒,而是有自己的考量。一方面是經商繁忙,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照顧女兒;另一方面是他認為女兒在黃亦玫那里能有更好的成長環境,黃亦玫的父母是清華大學教授,黃亦玫本人學藝術且懂兒童心理學,家庭溫馨和睦。但按照原著劇情,方協文最終得到了女兒方太初的撫養權。 原著同樣精彩,可以點擊
《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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