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字數的計算通常有以下兩種常見方法: 一是以該書的版面字數為準,總字數=每行字數×每面行數×總面數。具體來說,除環襯等空白面不計字數外,凡連續編排頁碼的正文、目錄、輔文等,不論是否排字,均按一面滿版計算字數。分欄排版的圖書,各欄之間的空白也計算版面字數。書眉(或中縫)和單排的頁碼、邊碼作為行數或每行字數計入正文,一并計算字數。索引、附錄等字號有變化時,分別按實際版面計算字數。用小號字排版的腳注文字超過 5 行不足 10 行的,該面按正文滿版字數加 15%計算;超過 10 行的,該面按正文滿版計算字數。對小號字排版的夾注文字,可采用折合行數的方法,比照腳注文字進行計算。封一、封二、封三、封底、護封、封套、扉頁,除空白面不計,每面按正文滿版字數的 50%計算;版權頁、書脊、有文字的勒口,各按正文的一面滿版計算。正文中的插圖、表格,按正文的版面字數計算:插圖占一面的,按正文滿版字數的 20%計算字數。以圖片為主的圖書,有文字說明的版面,按滿版字數的 50%計算;沒有文字說明的版面,按滿版字數的 20%計算。 二是如果已知圖書的開本、每頁行數、每行字數以及頁數或印張數,也可進行計算。比如,某 16 開圖書,一共 192 面(12 印張),版面中每行字數 30 字,每頁排 30 行,那么版面字數為:30×30×192/1000=172.8 千字。如果用印張計算方法為:行字數×行數×印張數×開數=30×30×12×16/1000=172.8 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