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順序并非全國統一。每個項目都是根據操作評分,考試基本項目包括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等。在實際考試中,考生需要根據考試要求和考官的指示,靈活掌握各項操作技巧。例如,起步時有固定的步驟和順序,上車后要先打開左方向燈,鳴喇叭兩下,然后踩下離合器踏板,將擋位掛到一擋位置等。但在換擋時左手一定要緊握方向盤,不能跑偏方向,否則會影響成績。開到一定距離后,考官覺得沒問題,便會發出指令:靠邊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