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人物塑造通常有以下方法:
1. 正面描寫(直接描寫):包括肖像描寫,對人物的容貌、神情、姿態、風度和服飾等進行刻畫;語言描寫,通過個性化的對話展現人物不同性格;動作描寫,生動具體地描繪人物富有性格特征的動作;心理描寫,直接表現人物的思想和內在情感,推動情節發展;細節描寫,對人物、環境或事件的局部、特征、細微事實進行深入刻畫,細膩展示人物特征。
2. 側面描寫(間接描寫):從側面烘托人物形象,通過對周圍人物或環境的描繪來表現所要描寫的對象,使其鮮明突出。方式主要有借助次要人物、物象、環境陪襯烘托,主要手法為渲染、烘托、襯托等。
此外,還可通過對比、烘托等方式,以及借助人物的身份、地位、經歷、教養、氣質等來表現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