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科目四制動距離題的一些技巧:
1. 機動車在行駛中遇緊急情況時,應迅速使用行車制動器制動減速,避免采用緊急制動,因為緊急制動易造成側滑和甩尾,使用行車制動減速可保持車輛平穩。
2. 使用行車制動器時,應單手握緊方向盤,右腳迅速踩下制動踏板,迅速制動。
3. 行車制動距離與車速有關,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長。在同樣的車速下,質量大的車輛制動距離相應要長一些。
4. 普通公路:白天或者夜間在公路上發生故障時,設警告標志位置為車后 50 - 100 米處;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兩車之間的距離大于 4 米小于 10 米;夜間會車時,在距離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交叉路口、急彎路、窄橋、橋梁、陡坡、鐵道路口、隧道,50 米以內不得停車;在公交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隊(站),30 米以內不得停車。
5. 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設警告標志位置為車后 150 米以外;時速超過 100 公里時,需保持 100 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時速低于 100 公里時,需保持 50 米以上的安全距離;車速為 100 公里時,最小橫向間距為 1.5 米,安全距離為 100 米,危險車間距為 50 米;駛離高速公路最佳時機,離出口 500 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