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身上有多處紋身,每一處都有其獨特的寓意。比如手臂上的小太陽寓意發光發熱、能量滿滿;右臂的“11.11”可能是某個特殊紀念日,也可能是單純喜歡這組數字。腰背上的紋身是和謝霆鋒一起紋的,是兩人愛情的見證。小腿處原本的“CCN”是她和謝霆鋒兩人的英文名,離婚后她在此基礎上加了花紋改成了另一種圖案。左肩原本紋的花紋后來改成了中文“張柏芝”。脖子背后的紋身是“god”,圖案是一朵花。側腰處也有很長一串圖案。右腳小腿位置文上的“CCN”是當年她與謝霆鋒“愛的印記”,后來改成了花圖騰。右腳上的黑蝴蝶圖案也幾乎被所有人懷疑與謝霆鋒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