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科目四關于速度的考點總結:
1. 高速公路:
- 最高時速不能超過 120km/h,最低時速不能低于 60km/h。
- 同方向有兩條車道,左側車道的車速為 100 - 120 公里/小時,右側車道 60 - 100 公里/小時。
- 同方向有三條或以上車道,最左側車道車速為 110 - 120 公里/小時,中間車道 90 - 110 公里/小時,右側車道 60 - 90 公里/小時。
- 特殊天氣:能見度低于 200 米時,車速不得超過 60 公里/小時;能見度低于 100 米時,不得超過 40 公里/小時;當能見度低于 50 米時,限速 20 公里/小時。
2. 城市道路和公路:
- 速記口訣:“無線——城三公四,有線——城五公七”。即沒有道路中心線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 30 公里/小時,公路最高時速為 40 公里/小時;有道路中心線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 50 公里/小時,公路最高時速為 70 公里/小時。
- 特殊情況:遇到雨霧天,或者泥濘道路、轉彎、窄路,窄橋等路段時,車速都是 30 公里/小時。實用口訣:“無圖問時速,都選 30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