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三考試中的危險駕駛行為包括:
1. 低頭看檔位:這屬于危險駕駛行為,可能導致考官判定考試不合格。
2. 過線行駛:在車輛行駛過程中,越過中心線或者路緣線行駛,違背了道路交通管理的規定。
3. 不按交規變道:未打開轉向燈、盲目變道、頻繁變道等行為,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4. 路口停車違章:未按規定線路、時間和車速行駛,不遵守紅燈停車等規定。
5. 超速行駛:超過規定車速限制,容易導致緊急情況下無法剎車或失控,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概率。
6. 車距不夠:車輛行駛過程中與前車保持不合適的車距,后方車輛不易預測,增加追尾碰撞的風險。
7. 未觀察路況:車輛駕駛員在轉彎、掉頭、并線等情況時沒有適時觀察路況,易導致事故發生。
8. 直線行駛或正常行駛時死死握緊方向盤:容易導致車輛跑偏。
9. 直線行駛或正常行駛時經常低頭看速度表:這屬于危險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