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試中途停車的判定依據如下: 1. 車輪靜止,GPS 速度為零。 2. 倒車入庫考試中,中途停車時間超過 2 秒,每次扣 5 分;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車身出線,倒庫不入,項目完成時間超過 210 秒,在倒車前未將兩個前輪觸地點均駛過控制線,均不合格。 3. 側方停車考試中,車輛入庫停止后車身出線不合格;中途停車時間超過 2 秒,每次扣 5 分;行駛中輪胎觸軋車道邊線,每次扣 10 分;項目完成時間超過 90 秒不合格;行駛中車身碰觸庫位邊線,每次扣 10 分;出庫時不使用或者錯誤使用轉向燈,扣 10 分。 4. 在非測試項目中途停車,一次扣 5 分,因操作不當熄火一次扣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