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未獲取到關于科三具體鑒定日期的明確信息。但對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最佳鑒定時機,例如:
1. 建議 1 - 3 個月做的鑒定部位:臟器缺失、內臟修補、肢體骨折等。
2. 建議 3 - 6 個月做的鑒定部位:脊柱骨折、盆骨骨折、椎體壓縮性骨折等。
3. 建議 6 - 9 個月做的鑒定部位:視力、聽力障礙,面部、肢體明顯疤痕,關節功能障礙,顱外傷遺留精神智能障礙,脊髓損傷引起的肢體功能障礙,肢體功能障礙,肢體關節面骨折等等。
4. 建議 12 個月做的鑒定部位:顱腦損傷導致的持續性植物人狀態。
請注意,以上僅為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相關信息,并非專門針對科三的鑒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