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位繼承主要有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兩種大的方式,通常以父子繼承為主。父子繼承中又分為嫡長子繼承制和皇帝傳位制。嫡長子繼承制下,天子的王位由嫡長子繼承,余子封諸侯;諸侯之位也由嫡長子繼承,余子封為卿大夫;卿大夫之位也由嫡長子繼承,余下封士;士以下則為庶人。嫡長子繼承制確認繼承人的基本原則是“立嫡立長”,即嫡子優先、年長優先。如果嫡長子有問題,如早亡、殘疾等,則可以選擇次子或其他親屬來繼承皇位。皇帝傳位制中,皇帝可以選擇喜歡的妃子的兒子作為繼承人。但父死子繼的方式并非絕對,也存在幼子繼承制和以賢能立儲制(秘密立儲制)等情況。兄終弟及的方式相對較少,且容易引發爭斗導致朝堂不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