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
《玫瑰的故事》
中,黃亦玫離婚的原因較為復雜。
其一,黃亦玫在婚姻中愛情至上,認為只要有愛情,物質不重要,但隨著時間推移,婚姻中的矛盾逐漸顯現。
其二,孩子的出生帶來的喜悅曾沖淡了一些婚姻矛盾,但方協文在婚姻中的一些行為,如偷偷辭掉黃亦玫的工作、阻攔她工作等,逐漸觸碰了黃亦玫的底線。
其三,黃亦玫在這段感情中也犯了一些錯誤,如帶方協文見前任、讓人評價方協文、給方協文投資等。
此外,婆媳關系緊張也是導致離婚的一個因素。黃亦玫受不了丈夫監視、婆婆污蔑,最終提出離婚。一開始黃亦玫提離婚敗訴,后來方協文主動提離婚。離婚后方協文將公司賣給天狼星,應酬不斷,酒精中毒,黃亦玫救了他。離婚后黃亦玫帶著孩子回北京準備重新開始創業。而方協文離婚后身邊有女人投懷送抱,還想和黃亦玫爭女兒的撫養權,但最終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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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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