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考試分為四個科目,具體情況如下:
1.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成績是 90 分,考試不限次數。
2. 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分為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彎、曲線行駛五項(有的城市考試科目有增加),合格成績 80 分。自動擋不考試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3.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識考試(常說的科目四),包含 16 項:上車準備、模擬燈光、起步、加減擋、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通過公交車站、通過學校區域、通過人行橫道、變更車道、掉頭、直行通過路口、超車、會車、直線行駛、靠邊停車。合格成績 90 分。
4. 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考試不限次數。
科目一考過后,三年內有效,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科目二、科目三考試的次數不能超過五次。第五次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科目一考試十天后可以預約科目二考試,三十天后可以預約科目三考試,自動擋科目一過后二十天可以預約科目三考試。
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合格后,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四考試,考試合格后集體宣誓拿證。科目四考試一周內不用預約,直接隨到隨考,超過一周需要重新預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