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如下:
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包括
《綜合素質》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考察內容涉及職業認知、思維品質、教學設計、學科知識與教學評價等。
初中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包括
《綜合素質》
《教育知識與能力》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考察內容涉及職業認知、教學設計、學科知識與教學評價等。
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包括
《綜合素質》
(科目一)、
《保教知識與能力》
(科目二)。
中學(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包括
《綜合素質》
(科目一)、
《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二)、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科目三)。
此外,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科目有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
和
《銀行業專業實務》
兩門,其中
《銀行業專業實務》
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 5 個專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