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
《玫瑰的故事》
中,黃亦玫和方協文離婚。方協文最初不愿意離婚,后來在酒精中毒被黃亦玫送醫并感動后與她領了離婚證。方協文認為黃亦玫看不起自己,但其內心自卑而敏感。離婚時,黃亦玫是“凈身出戶”,一分錢沒得到,包括方協文買來的房子也沒賣掉。而之后方協文還去北京和黃亦玫爭取女兒的撫養權,其優勢在于他是父親且經濟條件比黃亦玫好。方協文這般對待黃亦玫,源于他清楚自己留不住黃亦玫,且已為自己將來做好打算。
- 方協文酒精中毒時對黃亦玫吐露真言。
- 離婚分割財產,黃亦玫未分到方協文賺取的資金。
- 方協文爭奪女兒撫養權,因其經濟條件好有優勢。
- 方協文的母親曾讓他不告訴黃亦玫其賺錢數目。
- 黃亦玫與姜雪瓊合作時表示能出力出時間但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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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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