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亦玫和方協文的離婚過程曲折,黃亦玫先提離婚敗訴,后是方協文主動提離婚。離婚時,黃亦玫似乎凈身出戶,一分錢沒得到,包括方協文買來的房子都沒有賣掉。
- 方協文的母親曾讓方協文不要告訴黃亦玫賺了多少錢,婚后黃亦玫也沒管家里的錢,賣掉公司的錢黃亦玫也一無所知,黃亦玫和姜雪瓊合作時說自己可以出力出時間,沒說出錢。
- 方協文多疑和極端的性格是導致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他在事業上與合伙人矛盾增加。
- 方協文對蘇更生的態度發生巨大變化,導致與蘇更生交情變淺,失去了蘇更生對其事業的助力。
- 離婚后,方協文爭奪女兒撫養權但未成功,他身邊也有女人投懷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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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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