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播放他人歌曲可能侵犯多種著作權利。例如,在經營性場所未獲得授權擅自播放音樂,侵犯了音樂著作權人的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表演權又分為機械表演和現場表演,機械表演是指借助錄音機、錄像機等技術設備,以物質載體的形式,向公眾傳播被記錄下來的表演的方式。此外,主播在未取得音樂作品詞曲作者授權的前提下演唱他人作品,侵犯的并非是表演權而是“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未經授權在公開場所演唱歌曲并上傳于網絡還可能侵害表演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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