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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中,玫瑰與方協文離婚的原因較為復雜。方協文在婚姻中對玫瑰有諸多控制行為,如未經過玫瑰同意接卷毛媽過來,每月給母親 5000 元生活費卻忽略玫瑰,甚至不讓玫瑰有除溫飽之外的花銷;偷偷辭掉玫瑰的工作,限制她的工作和消費;登錄玫瑰郵箱拒絕她所有的工作等。這些行為讓玫瑰的生活質量嚴重下降,逐漸失去自我。 玫瑰在方協文的控制下生活了四年,經歷了多次婚姻危機,包括第一次危機方協文在沒經同意下接其母親過來并限制玫瑰的消費,第二次危機方協文私自辭掉她的工作,第三次危機方協文偷偷登錄郵箱拒絕她所有工作。最終,玫瑰在與蒂娜見面后受到啟發,決定離婚。而在離婚過程中,玫瑰也曾被用人單位拒掉,原因是方協文搞鬼。玫瑰態度堅決地提出離婚,盡管法院起初判決夫妻感情未破裂不予受理,但玫瑰表示 6 個月后會再提起訴訟。后來方協文因一些事情被玫瑰感動,最終同意離婚。 原著同樣精彩,可以點擊
《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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