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中心發生事故后安撫家長情緒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及時取證:意外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了解事故發生的過程,保留最原始、真實的材料。向現場當事人(教師、孩子)、與此有關的其他人員了解情況,并留存當時的監控錄像資料,以備后續處理時使用。
2. 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經過:要求當事人教職工及時上交事故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并簽字確認,便于責任到人,并用以事故后的總結評估。
3. 安撫家長,爭取主動:事故發生后,早教中心要由當班老師或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簡述事情經過,重點放在早教中心將為孩子進行的醫療措施上。當家長情緒激動地前來討說法時,對家長談及賠償等問題不要過多回應,而是把重點放在讓家長感受早教中心對孩子傷情的關心上。與家長再次約談時,時間盡量安排在孩子傷情好轉或已經康復之后,此時家長的情緒逐漸平復,可以和早教中心平和地進行溝通,做出理性的決定。在與家長進行交流時,要營造寬松的調解環境,態度誠懇,不急不躁,語言得當,以理服人,多人一起,重在溝通,把握尺度,堅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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