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貞觀年間于長安開酒樓,首先要在東西兩市中選擇一處合適的地址。西市是商業中心,成本高但消費也高,客戶高端多元化;東市成本低消費也屬中下,客戶以平民百姓為主,類型相對單調。
選址后,不能直接購買場地開業,需先向諸京署申請開店。開店前要先找到餐飲行業的“行頭”或“肆長”進行報備,申請流程會上報給諸京署,其會審核申請者的身份。通過后,要簽好“開店合同”,按規定繳納管理費以及“陌錢”,并登記經營身份,符合唐代“市籍制”的標準,被打上“商人”的身份烙印。
另外,若是在唐朝早期開店,可能需要平地建樓,木材成本高;中期則通常有現成的樓店可租或買,但租更劃算。租下或買下店后,要購置必要的開店用具并裝修酒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