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表達方式主要包括敘述、描寫、抒情、議論、說明等,其作用如下:
敘述方式的作用:
- 順敘:按時間、空間或內在邏輯順序來寫,使記敘有頭有尾,脈絡分明,層次清晰。
- 倒敘:把某些發(fā)生在后的情節(jié)或結局先行提出,然后再按順敘敘述下去,可造成懸念,增強文章的吸引力,使文章引人入勝。
- 插敘:在敘述主要事件的過程中,插入另一與之有關的事件,然后再接上原來的事件寫,能對主要情節(jié)或中心事件作必要的鋪墊照應,補充說明,使情節(jié)更加完整,結構更加嚴密,內容更加充實豐滿。
描寫可以使人物形象更生動、環(huán)境更具體、情節(jié)更豐富。抒情能夠增強作品的感染力,更好地表達情感。議論可以點明主旨,深化主題。說明則能對相關內容進行清晰準確的解釋。
另外,敘述人稱和敘述視角也會對小說產生不同的效果。第一人稱便于直接表達作者的觀點態(tài)度,增強文章的真實性和真切感,增強表達效果。第二人稱直接對話,真切自然,直面對象,便于抒情,若對象為物,則具有擬人化的作用。第三人稱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能夠比較自由靈活地反映客觀內容,有比較廣闊的活動范圍。
在小說中,有限視角完全依賴人物的眼睛來看小說里的世界,有意隱藏一些環(huán)節(jié),給讀者留下想象的空間,讓讀者自己去推理、判斷與評價,富有懸念,引人入勝。全知視角的敘述者全知全能,了解小說全部的細節(jié)與所有人物的心理和命運,寫作比較自由,可以隨意馳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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