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繪畫工作人員(教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1. 負責繪畫課程的教學工作,獨立帶班。
2. 針對不同年齡層的兒童制定不同的教學計劃。
3. 在課堂上活躍氣氛,課外組織兒童各類活動。
4. 與家長做好溝通,讓家長了解孩子的在校情況。
5. 對教學環境進行裝飾布置,更新教學宣傳內容,保證教學環境優美。
此外,有的幼兒園繪畫工作人員還需要負責:
1. 幼兒園美術特色課程授課管理工作及美術教學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 園區的校園裝飾展示及園區環境創設,支持并協助班級教室完成班級環境創建。
3. 協助各類活動策劃、組織各類節日活動及宣傳、參與園內大型活動的組織與美術設計。
4. 服從園長安排,積極配合園內其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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