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區普通高中學生轉入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學生法定監護人戶籍及家庭住址變動(跨縣、市),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 2. 學生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3. 符合“同級示范方可轉入”原則且轉入學校班級有空額。申請轉入示范高中的,中考分數應達到該校實際錄取的最低分(轉出地中考科目設置和總分與本市不一致的,實行折算)。如本人要求轉入的示范高中班級學額已滿,應轉到其他班級學額未滿的一般普通高中。 4. 轉出、轉入學校同意。 所需材料: 1. 轉學申請表(4份),表格由轉入學校在
《安徽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
中打印,按照表格順序加蓋公章 。 2. 戶口簿學生本人戶口簿,提交原件查驗后退回 。 3. 中考分數條,提供學生中考分數條原件,查驗后退回 。 4. 中考準考證 。 5. 監護人出具的轉學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