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寫小說的寫作風格具有以下特點:
1. 語言真實生動,富有表達力和感染力。
2. 善于運用象征、白描等手法,用簡練的文字刻畫人物、事件和環境。
3. 注重揭示社會矛盾,描繪社會底層人物的生活與命運,反映人民大眾的愿望和理想。
4. 總體風格“冷峻”“尖銳”,以深沉的理性思維進行創作,用辛辣的諷刺、無情的鞭撻和深深的同情,將當時社會的丑態和人們的“劣根性”暴露無遺。
5. 寫作風格具有幽默和諷刺的元素,善于用細致的描寫揭示人性的丑惡和扭曲。
6. 擅長塑造多種典型形象,如農民(如阿Q)、婦女(如祥林嫂)、知識分子(如魏連殳等),經常采用畫眼睛和白描手法,簡略卻生動地勾勒出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