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郡中學收轉學生學籍,但有一定條件和流程。
一般來說,學生、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戶口或實際居所變動,變動后戶口或居所不在原就讀基礎教育階段學校服務范圍或原就讀普通高中服務區域(招生區域);到工讀學校就讀等其他特別原因,可申請轉學。符合轉學條件,轉入、轉出學校同意,雙方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可辦理轉學手續。
但需注意,各學段起始年級第一個學年、畢業年級最后一個學年、學期中途不可轉學。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可接收非省級示范性高中學生轉學。
所有轉學流程均通過全國學籍管理系統進行核辦。學生、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需向擬轉入學校提供轉學相關證明文件,填寫
《湖南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
,擬轉入學校審核入學條件,將相關材料電子影像件在網上報其教育行政部門核辦等。具體情況您可進一步咨詢當地教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