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的扣分標準通常包括以下常見情況:
1. 未系安全帶:扣 100 分。
2. 啟動發動機時檔位未在空檔:扣 100 分。
3. 未打轉向燈(包括起步、變道、超車、轉彎、靠邊停車)、轉向燈打開未超 3 秒、忘記關轉向燈或轉向燈使用錯誤:扣 10 分。
4. 熄火一次:扣 10 分。
5. 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不合格。
6. 應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扣 10 分。
7. 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不合格。
8. 發動機啟動后,不及時松開啟動開關(時間大于 2 秒):扣 10 分。
9. 倒車入庫時,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車身出線、倒庫不入、中途停車時間大于 2 秒、在倒車前未將兩個前輪觸點均駛過控制線、項目完成時間超過 210 秒均不合格;中途停車時間大于 2 秒扣 5 分。
10.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時,車輛停止后,汽車前保險杠未定于樁桿線上且前后超出 50 厘米、起步時車輛后滯距離大于 30 厘米、車輛停止后,起步時間超過 30 秒均不合格;車輛停止后,汽車前保險杠未定于樁桿線上且前后不超出 50 厘米、行駛中車輪軋路邊緣線、起步時車輛后滯留距離 10 厘米至 30 厘米、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邊緣線超出 50 厘米、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路邊緣線超出 30 厘米未超出 50 厘米、停車后未拉緊駐車制動器均扣 10 分。
11. 側方停車時,車輛入庫停止后車身出線不合格,中途停車時間超過 2 秒扣 5 分,行駛中輪胎觸軋車道邊線每次扣 10 分。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扣分標準可能會因地區和考試規定的細微差異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