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初中轉校需滿足一定條件和辦理相關手續。因戶口遷入合肥市或要求轉入合肥市民辦學校,辦理手續如下:
1. 轉出學校開具義務教育學生轉學聯系函。
2. 家長持戶口簿、轉學聯系函等到學區內所屬學校申請轉學。
3. 轉入學校審核同意后復函給轉出學校。
4. 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材料。
5. 轉出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簽章。
6. 轉入學校接受轉學材料并經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安排到相應年級入學。
辦理條件:戶口遷出合肥市,需由學籍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并附學籍檔案材料,并經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簽章。
注:合肥市區學校之間原則上不辦理轉學,確因家庭居住地變動,新居住地離原校 5 站路及以上的,且戶口遷移(房產證與戶口簿一致)要求轉學的,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由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安排。同時,學生法定監護人戶籍及家庭住址變動(跨縣、市),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且學生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符合“同級示范方可轉入”原則且轉入學校班級有空額的情況下可以辦理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