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責己,小人責人”這一觀點反映了君子和小人在對待自身與他人過錯時的不同態度。君子往往嚴格要求自己,遇到問題時先反思自身的不足;而小人則喜歡指責他人,將過錯歸咎于他人,而不審視自身。
在人與人之間產生矛盾或沖突時,一味地抱怨、指責他人,只會掩蓋和放縱自己的過失,逃避責任,引發無謂爭吵,加深彼此隔閡。相反,反省、內疚和自責能夠化解矛盾,促進和諧,使人真誠相待。
從古至今,能否嚴于律己都被視為衡量一個人道德修養高下的標準。一個正人君子,若能事事先找自己的不足而不責備別人,那么他雖未刻意修道,卻已在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