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兼雅怨是一個文化術語,由南朝時期的文學理論家鐘嶸提出。它指的是詩歌既表達了詩人的怨苦情感,又不違背雅正的審美標準。鐘嶸認為曹植的詩歌具有情兼雅怨的特點,即既抒發了詩人內心的怨苦,又展現了溫厚平和的情感,符合雅正標準。具體來說,有一種解釋認為“雅怨”是指“雅正之怨”,即曹植的詩雖然表達了受壓抑的怨苦情感,但詩風溫和平和,符合雅正的要求。另一種解釋認為“雅”和“怨”是并列的概念,即曹植的詩既具有雅正的特點,又兼有怨苦的情感。總之,情兼雅怨是對曹植詩歌風格的評價,強調了詩歌要既抒發內心的怨苦,又符合雅正標準。